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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法律法规

      关于印发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**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
      关于印发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**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      各市(行署)建设局(建委) ,省农垦、森工总局建设局,省森工建设**站,各建设、施工 、设计单位,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: 现将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**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   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九日

      主题词 :城乡建设 **生产 通知

        抄送:建设部,省委办公厅、省人大办公厅、省**办公厅、省**办。

        黑龙江省建设厅        2007年3月29日印发

        校对:省建设工程造价站 *静双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共印700份

       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 **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

        **条 为加强建设工程**生产措施费的使用管理,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 ,防止**事故发生 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**生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 、《建设工程**生产管理条例》、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**生产管理办法》 、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。

        第二条 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。

        第三条 本办法所称**生产措施费是按照**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**规范、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,购置施工**防护用具、落实**施工措施以及改善**生产条件所需的费用。内容包括 :环境保护费 、**施工费 、文明施工费、临时设施费及防护用品等费用。具体内容详见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》。

        **生产措施费是不可竞争费 ,不得列入招投标竞价项目。

        第四条 **生产措施费标准 (一)环境保护费、文明施工费、**施工费、临时设施费 、防护用品等费用 。

          项     目

          建 筑

          安装市政

          装饰装修 园林绿化 修    缮

          计费基础

          定额计价的工程 :定额项目费+ 一般措施费+企业管理费+利润+其他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 :分部分项工程费+措施费+其他

          环境保护费 文明施工费(%)

          基本费率

          0.18

          0.15

          0.09

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率

          0.12

          0.10

          0.06

          **施工费(%)

          基本费率

          0.14

          0.11

          0.07

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率

          0.09

          0.08

          0.05

          临时设施费(%)

          基本费率

          0.84

          0.71

          0.43

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率

          0.56

          0.48

          0.29

          防护用品等费用(%)

          基本费率

          0.07

          0.05

          0.03

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率

          0.04

          0.04

          0.02

          基本费率合计

          1.23

          1.02

          0.62

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率合计

          0.81

          0.70

          0.42

          合     计

          2.04

          1.72

          1.04

          注:安装、市政工程的施工围挡(拦)已包含在**生产措施费中 ,其相应定额规定的项目不再计算。 

          (二)**施工费中建筑物垂直防护架、垂直封闭防护标准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定额计价的工程

           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项目

            垂直防护(钢管)架

            垂直封闭

            垂直防护(钢管)架

            垂直封闭

            100m2

            100m2

            基本费 (元)

            按预算定额标准的60%计算

            按消耗量定额标准的60%及相应费用计算

  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(元)

            按预算定额标准的40%计算

            按消耗量定额标准的40%及相应费用计算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注:

            1、垂直防护架 ,按自然地坪**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,乘以实际搭设长度,以平方米计算。借助外脚手架时,按50%计算 ;单独搭设时,按****计算 。

            2 、预算定额相应项目、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不在计算。

            基本费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有关**生产规定、规范及标准,用于**生产的基本保障费用 。

  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是施工单位达到有关**生产规定、规范及标准,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**监督管理机构(以下简称 :**机构)组织**检查现场评价获取的**生产措施费。

            第五条 各类工程应经**机构的**检查现场评价(《**生产措施现场评价表》附表1),并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标准(《**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表》附表2)计算 。

            本办法中的现场评价分数只作为计算**生产措施费的依据 ,现场评价中发现的**隐患 ,应按有关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处理。

            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、施工单位不能出具《**生产措施现场评价表》及《**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表》的,不得计算**生产措施费。

            施工期间发生四级及以上**生产事故的 ,不得计算**施工费。

            第六条 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,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确定**生产措施费 。

            建设单位在编制预算控制价(拦标价)或标底,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确定**生产措施费 。

            建设单位对**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**生产措施费的,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**生产措施增加项目清单。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,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 、管理等对**生产措施增加的项目费用单独报价 。

            第七条 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,未按或者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**生产措施费,其投标将被拒绝 ,不得**为中标候选人。

            第八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**生产措施费的数额 、预付数额、支付时限、使用要求、调整方式等条款 。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,建设单位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预付**生产措施费,并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% ;合同工期在一年及以上的,预付**生产措施费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%,其余费用应按合同约定拨付。

            建设单位预付(或拨付)**生产措施费超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费用的,在工程结算时应予以扣回 。

            第九条 施工单位的**生产措施费应按以下范围使用:

            (一)完善、改造和维护**防护设备、设施的支出 ;

            (二)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、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**防护物品的支出;

            (三)**生产检查与评价的支出;

            (四)重大危险源、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、整改、监控的支出;

            (五)**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 ;

            (六)与**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。

            第十条 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**生产措施费管理制度 ,明确**生产措施费使用、管理的程序、职责及权限 ,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
            施工单位应将**生产措施费专户核算,按规定范围使用,不得挪用或挤占 。

            第十一条 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的,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**(劳务)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**生产措施费的数额、预付数额、支付时限、使用要求、调整方式等,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**生产措施费 。

            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**生产措施费的使用负总责 ,并监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**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。

            第十二条 **生产检查现场评价工作由县(区)及以上**机构组织实施。无**机构的,由市(行署)或农垦、森工总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。负责实施的有关部门应将现场评价的相关情况报其指定部门备案。

            **机构依据建设部《建筑施工**检查标准》部分保证项目的主要内容(附表3、附表4、附表5) ,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工程进行现场评价,计算现场评价分数 。

            现场评价结果分为**(得分在90分以上 ,不包括90分)、合格(得分在70~90分)、不合格(得分在70分及以下)三个等级。

            施工单位对**机构现场评价时评定得分有异议的,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**机构申诉 ,由其决定是否重新进行现场评价 。 **机构根据工程进度进行现场评价 :

            (一)房屋建筑工程,现场评价应在工程基础阶段(正负零以下的施工完成60%以上工程量)、主体阶段(正负零以上的施工完成60%以上工程量)、装修阶段(室内外抹灰的施工完成60%以上工程量)进行多次现场评价,每次现场评价应由2名及以上评价人员参加,间隔日期应在30日及其以上。施工工期不能满足间隔日期要求的,每次现场评价的间隔日期可由实施现场评价工作的**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决定。

            (二)其他工程自工程开工之日起*竣工结束 ,现场评价不得少于三次 ,参加评价人员人数及间隔日期按照上款规定执行。

            (三)**机构每次进行现场评价,应当场计算评价得分,并将得分填写在《**生产措施现场评价表》上,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签字。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,不履行签字义务的 ,**机构可以评定该工程本次现场评价得分为零,并在15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(行署)或农垦、森工总局**机构备案。

            (四)**机构进行的现场评价 ,可事先通知 ,也可随机进行,评价过程中对于3分及其以上的扣分点,应照相或录像(因施工现场未设置而扣分的除外)。

            (五)**机构进行现场评价时,施工单位应提供专(兼)职**监理工程师签字的“**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”。

            (六)无“**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”的 ,不进行现场评价。

            (七)施工单位应自监理单位签发的“工程开工/复工报审表”开工日期,到“工程竣工报验单”组织竣工验收日期,每15日进行一次“**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”,送专(兼)职**监理工程师在3个工作日内签字 。

            (八)经**机构认定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:

            1、“**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”未经专(兼)职**监理工程师签字的 ;

            2、“**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”记录日期未连续的。 则当次现场评价分数在90分以上的,扣减5分;在70~90分的 ,扣减3分(**扣*70分);在70分以下的,按实际现场评价分数记取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(九)现场初次评价分数在70分及以下的,经施工单位书面申请 ,**机构允许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后重新进行一次现场评价 ,并作为此次现场评价的*终分数 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第十三条 **生产措施费标准的核定工作由县(区)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实施。无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,由市(行署)或农垦、森工总局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。负责实施的有关部门应将核定工作的相关情况报其指定部门备案 。

            县(区)级负责实施**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工作的有关部门,应将其相关资料报市(行署)或农垦、森工总局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;各市(行署)或农垦、森工总局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须将工程项目**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的相关资料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。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(部门) ,根据**机构(部门)的现场评价结果核定基本费率(费) 、现场评价费率(费)。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(部门)的核定工作应在收到《**生产措施现场评价表》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施工单位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(部门)核定的**生产措施费标准有异议的,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诉,由其确定核定标准是否有误 。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(部门)的核定工作 :

            (一)基本费率(费): 经过现场评价的工程,计算各项费用的基本费率(费)。

            (二)现场评价费率(费):

            1、现场评价分数在70分及以下的,不计算各项费用的现场评价费率(费) ;

            2、现场评价分数在70-95分的,每增加1分,其现场评价费率(费)增加3.33%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。计算公式如下 : 核定现场评价费率(费)=现场评价费率(费)×(现场评价分数-70)×3.33% 。

            3 、现场评价分数在95分及以上的,计算各项费用的现场评价费率(费) ;

            1)房屋建筑工程 ,根据**机构对工程基础、主体、一般装修施工三个阶段的现场评价 ,每阶段若干次现场评价中**的一次现场评价分数,计算之和的算术平均值 ,确定工程的现场评价费率(费)。

            2)其他工程,根据**机构若干次现场评价中**的三次现场评价分数,计算之和的算术平均值 ,确定工程的现场评价费率(费)。

            第十四条 工程竣工后 ,施工单位持《**生产措施现场评价表》,到工程所在地县(区)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(或有关部门)申请办理**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事宜。 第十五条 施工单位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,凭《**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表》办理竣工结算 。

            第十六条 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 ,应按《**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表》计算**生产措施费 。

            第十七条 建设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**生产措施费。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支付**生产措施费的,县(区)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《建设工程**生产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,责令限期整改;逾期未改正的 ,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。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            第十八条 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拨付**生产措施费情况进行监督。发现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支付**生产措施费的 ,应及时提请建设单位支付,拒不支付的,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**机构报告 。 经**机构(或有关部门)认定为无正当理由,专(兼)职**监理工程师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在“**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”上签字义务的 ,按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**生产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、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。

            第十九条 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未按本办法规定计算**生产措施费的,按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、《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(七)款、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。

            第二十条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计算**生产措施费的,按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 、《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(七)款的规定予以处罚。

            第二十一条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备案的招标文件,审查**生产措施费是否列入不可竞争费。

            第二十二条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备案的施工合同 、**(劳务)分包合同 ,审核是否有约定支付**生产措施费的数额、预付数额、支付时限、使用要求、调整方式等条款 。

            第二十三条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 ,审核是否有预付**生产措施费拨付凭证 。

            第二十四条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依照法律 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: (一)对报送备案的招标文件,**生产措施费相关条款没有进行审查 ,导致工程价款结算产生纠纷、造成损失的; (二)对报送的施工合同 、**(劳务)分包合同,**生产措施费相关条款没有进行审核,导致工程价款结算产生纠纷、造成损失的; (三)对没有提交预付**生产措施费拨付凭证 ,导致颁发施工许可证有过失的 ; (四)对在建工程没有进行**检查现场评价,导致工程价款结算产生纠纷 、造成损失的;

            第二十五条 **机构(部门)工作人员在现场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 、徇私舞弊 、失职渎职的按《建设工程**生产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。

            第二十六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(部门)工作人员在核定工作中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按《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、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。

            第二十七条 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》中的建筑工程的计算程序以本办法(附表6)为准 。

            第二十八条 本办法**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。

          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 1月1日起执行。      

            附表1 : **生产措施现场评价表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评价时间

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评价人员

                  建设工程**检查现场评价分数

                  评价等级

                  建筑物垂直防护架、垂直封闭防护现场评价分数

                  评价阶段

                  项目负责人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施工期间是否发生四级 及以上**生产事故

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

                  建设**监督管理机构(部门) : (公章) 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年  月  日 现场评价人员签字(或盖章) : 年  月  日 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 



                  注:1、房屋建筑工程,“评价阶段”一栏按检查时工程形象填写基础、主体、装修。 2、其他工程,“评价阶段”一栏按检查时工程形象填写。 3 、此表可作为汇总表。

                  附表2 :**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表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项目名称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包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包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地点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同价款(元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筑面积(平方米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开工日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计划竣工日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环境保护费 文明施工费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本费率(%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率(%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**施工费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本费率(%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率(%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临时设施费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本费率(%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率(%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防护用品等费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本费率(%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率(%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本费率(%)合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率(%)合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本费率(%)合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率(%)合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定额计价的工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垂直防护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本费(金额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(金额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垂直封闭防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本费(金额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(金额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量清单 计价的工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垂直防护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本费(金额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(金额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垂直封闭防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本费(金额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评价费(金额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设行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(部门) :   (公章)   年   月   日   核定人员签字(或盖章): 年月   日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:1、核查结论:**、合格、不合格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2、计算公式 :核查得分=核查项目实得分之和×**** 核查项目应得分之和 (得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。 3、核查得分标准 :优  秀 :总计分90分以上; 合  格:总计分70-90分; 不合格:总计分70以下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4 :建设工程**检查现场评价表(市政工程) 企业名称:                工程名称 : 检查日期:   年   月   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标准要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检查内容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评分说明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标准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(35)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平面布置合理,设施设备 、材料等按总平面布置规定设置堆放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围挡不坚固扣1分 ,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堆放各种设施和材料每处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筑工地大门采用铁质大门,“五牌一图”设置规范,监督电话和管理人员照片齐全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设置施工大门扣2分,大门不是铁质扣0.5分,无“五牌一图”扣2分,“五牌一图”不完整每少一牌(图)扣0.5分,无监督电括扣0.25分,照片不齐扣0.2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地出入口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,排水沟按设置,保洁人员和大门守卫人员到位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出入口未硬化扣4分 ,无排水沟扣1分,无保洁处员扣0.5分,无门卫人员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运送材料道路必须硬化处理,裸露地面要进行绿化或消尘处理,场内不积水 ,道路畅通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运送材料道路未硬化扣4分,裸露地面未绿化或消尘处理扣2分 ,场内积水或道路不通畅每一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混凝土 、砂浆搅拌棚按规定设置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设置扣2分,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每一处 扣0.2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,符合消防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,扣1分,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正确或过期,每一处扣0.2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食堂*作间 、储藏间应发设,炊事人中穿戴工作服 、帽,*作间墙面、地面贴砖,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、排水设施,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食堂*作间、储藏间未分设扣1分 ,炊事人员无工作服、帽扣1分,墙面未贴砖扣4分,墙面贴砖高度不足1.8米扣3分,地面未贴砖扣3分 ,地面贴砖不完整扣2分,未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、排水设施扣2分 ,未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扣0.5分,借用非施工现场食堂的扣3分,未设置食堂扣6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宿舍每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0人 ,单人单床,设置可开启窗户或采取措施保证通风良好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间宿舍内居住人数超过20人扣1分,未单人单床每一间宿舍扣1分,未设置开启窗户亦未采取措施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每一间宿舍扣1分,宿舍内地面存有脏水或垃圾的扣1分,宿舍内鞋或洗漱用具等有关日常使用用品未按一定规则摆放的 扣1分  ,借用非施工现场宿舍的扣3分 ,未设置宿舍扣6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地应设简易浴室,保证供水,保持整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设置浴室扣1分,浴室未保证供水扣0.25分,浴室卫生不符合要求扣0.25分 ,借用非施工现场 浴室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施工现场必须修建符合卫生标准的厕所,设专人管理,地面应硬化处理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厕所便池即无冲洗设备又无**处理扣2分 ,地面未硬化扣1分,无专人保洁扣1分,借用非施工现场厕所的扣2分,未设置厕所扣4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地应当设置**急救室 ,配备必要的医药和急救器材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设置**急救室扣1分,未设置必要的医药或急救器材扣0.5分,借用非施工现场**急救室 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  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工挖桩工程 (5分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般情况下孔深>10m时应设置通风设备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孔口四周必须设护栏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挖出土方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,且孔口护圈高出地面20cm,并加盖板.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孔内照明采用**电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.2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  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沟槽(20分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批和专家论证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方案扣3分,方案针对性不强扣1分,专项方案未 按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扣1分,无单位技术负责人 ,总监签字的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坑或沟槽临边应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防护措施扣2分,放坡系数不够扣2分,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坑槽开挖边坡应符合**要求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符合**要求轻微的扣2分,严重的扣5分,存在献坍塌危险等**隐患的扣10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措施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排水措施扣2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设置的上下专用通道应符合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专用通道扣2分,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规定进行沉降观测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按规定进行的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  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模板工程 (10分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审批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方案或未经审批的扣2分 ,未制定有针对性**措施的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支撑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,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应有设计计算,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应符合设计、规范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扣4分,无设计计算扣1分,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,未设置纵横向连接的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模板上运输砼应设走道垫板 ,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有防护措施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走道垫板扣0.5分,无防护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立杆基础平整、夯实并设置通长木垫板、底座 ,扫地杆设置完整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模板用扣件、钢管规格及材质符合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符合要求每一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    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三宝”、“四口”及 临边防护 (10分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确使用**帽、**带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*网规格 、材质符合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符合要求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平网支设应符合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四口”应设置工具式防护设施,且防护严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临边”应设置防护,且防护严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 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(5分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业人员持证上网 ,设备日常保养有记录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证上岗扣1分,未进行日常保养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*装置齐全,**防护到位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防护棚的设置符合**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符合要求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 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临时用电 (15分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电防护措施有效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外电防护措施扣2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配电线路无破损,符合规范规定,线路过道有保护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危险场所、手持照明灯应使用**电压,线路及灯具安装应符合要求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施工用电应符合三相五线制、三级配电、两级保护的规定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开关箱、电器元件安装应符合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 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 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:1、核查结论:**、合格、不合格 2 、计算公式:核查得分= 核查项目实得分之和×****    核查项目应得分之和 (得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。 3、核查得分标准:优  良:总计分90分以上 合 格:总计分70-90分 不合格:总计分低于70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5:房屋建筑工程建筑物垂直防护架、垂直封闭防护**检查现场评价表 企业名称 :                工程名称:检查日期:   年   月   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标准要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检查内容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评分说明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标准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封闭防护架 (100分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脚手架杆件、扣件以及密目**网质量符合要求 、数量满足施工需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脚手架杆件、扣件无检验**报告的扣20分 ,**网无合格证、制造许可证的扣20分,脚手架杆件 、扣件或密目**网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扣40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照规定设置封闭式防护架,架体稳定 ,符合规范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扣1分 ,拉结不牢固每处扣0.5分;悬挑式脚手架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1分 ,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每有一处扣0.5分,钢挑架不符合规定的扣10分,;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无定型的主框架的扣10分 ,主框架未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的扣10分 ;房屋建筑未设置封闭式脚手架围护的扣20分,房屋建筑设置脚手架围护未封闭连续的扣10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脚手架方案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方案扣2分,方案与实际不符扣1分 ,方案无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现场总监签字的扣1分 ,无**验算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脚手架立杆、大横杆、小横杆间距应符合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剪刀撑符合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立杆基础平整、底座 ,扫地杆设置完整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**网进行封闭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封闭扣2分 ,封闭不严密每一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:1、核查结论:**、合格 、不合格 2  、计算公式:核查得分= 核查项目实得分之和×****    核查项目应得分之和 (得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。 3、核查得分标准:优  良:总计分90分以上 合 格:总计分70-90分 不合格 :总计分低于70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6:1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(建筑工程定额计价) 工程名称 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标准要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检查内容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评分说明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标准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封闭防护架 (100分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脚手架杆件 、扣件以及密目**网质量符合要求、数量满足施工需要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脚手架杆件 、扣件无检验**报告的扣20分,**网无合格证、制造许可证的扣20分,脚手架杆件、扣件或密目**网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扣40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照规定设置封闭式防护架,架体稳定,符合规范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扣1分 ,拉结不牢固每处扣0.5分 ;悬挑式脚手架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1分,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每有一处扣0.5分 ,钢挑架不符合规定的扣10分,;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无定型的主框架的扣10分,主框架未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的扣10分 ;房屋建筑未设置封闭式脚手架围护的扣20分,房屋建筑设置脚手架围护未封闭连续的扣10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脚手架方案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方案扣2分,方案与实际不符扣1分 ,方案无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现场总监签字的扣1分 ,无**验算扣1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脚手架立杆、大横杆、小横杆间距应符合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剪刀撑符合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立杆基础平整 、底座 ,扫地杆设置完整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**网进行封闭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封闭扣2分 ,封闭不严密每一处扣0.5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 • 黑龙江省大庆市 • 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外包园B2号楼8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业务合作 :15304599599 139367775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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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咨询 :19904869933 19904892957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集团电话 :0459-8119222 0459-81013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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